关于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、违规补课的公告
自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以来,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,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,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,经学校研究,现公告如下:
一、工作重点
1.严禁在职教师组织、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;
2.严禁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;
3.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;
4.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;
5.严禁学校(含民办学校)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、家长信息;
6.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。
二、惩处办法
依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对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在职教师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
三、举报方式
举报电话:051388918980;
举报邮箱:373357101@qq.com
欢迎社会各界、广大群众如实反映、积极提供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线索。
特此公告
海安市特殊教育学校
2022年6月27日
终审:特教毛旭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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