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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渠道公示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9-10 10:00:24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海安市特殊教育学校

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渠道公示

 

为更好地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,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,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食品安全权益,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,制度本制度,特此公示。

 

1. 内部渠道:学校设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专线(电话号码:0513-88918980),接受学校内部成员的举报投诉,并保护举报人的隐私。

2. 外部渠道:学校公开食品安全举报投诉邮箱(邮箱地址:893146159@qq.com),接受外部人员的举报投诉,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。

 

海安市特殊教育学校

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

2024.09

 

终审:特教毛旭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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